起诉书中称,2013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李耀东利用担任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行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邱辉足、洪金山、王荣平、许金岑、施纯锡、王育云、李桂真、苏清阅、丁思强、林世钢等人的贿赂累计人民币305万、港币30万元(折合人民币235782元)、美金2万元(折合人民币122886元)、路易十三洋酒提酒卡5张(无法找到销售提酒卡商店,无法确定价值),在审核审批相关企业申请贷款、续贷或增加授信额度的过程中,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案言辞证据是否成为李耀东受贿的定罪证据成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
《多地出台落户新政降低门槛,释放什么信号?》此外,张宽民还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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